工会主席:  李佩佩

工会委员:  邓智团、于宁


妇委会主任: 李娜

妇委会成员: 薛艳杰肖黎春


工会、妇委会职能


  工会职能

所工会设主席1人,委员2

1、贯彻执行所党支部、院工会的各项决议,主持所工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2、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及时向党支部、所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

3、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和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更好地为科研服务。

4、关心职工生活,认真开展“送温暖”活动,协助行政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全所职工的生活。

5、认真做好职工医疗保险、疗休养、离退休以及职工困难补助等工作。

6、加强组织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8、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妇委会职能

所妇委会设主任1人,委员2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围绕我院中心任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团结教育女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学校各项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3、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女职工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反映她们的意愿和诉求,创建妇女和谐温暖之家。努力促进男女平等。做好文明家庭的创建和评选表彰工作。

4、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开展有利于女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教育和文化活动。

5、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女性,积极向院党委、行政和上级妇联组织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6、贯彻落实上级妇联组织的会议精神,完成市委妇工委、和市妇联布置的有关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