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应重点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

发布者: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发布时间:2021-06-30浏览次数:95

目前,青海高原美丽城镇示范省建设前期工作正在持续有效推进,笔者认为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中要突出高原特点,匹配地方自然条件,推进青海特点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要突出人文特色,彰显民族文化融合,激发高原美丽城镇发展活力;要突出人民幸福,呼应人民城市建设理念,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在具体实践中应重点推进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协调人地关系发展,推动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在尊重和优化既有城镇空间、规模体系格局基础上,重点突出城镇功能组织联系,着力增强中心城市核心辐射功能,培育一批新兴城市和小城镇,重点发展兰西城市群、西宁-海东都市圈、河湟谷地城市群、沿黄河和湟水河生态城镇带,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最终构建以城市群和都市圈为框架、大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二是突出“两山理论”指导,引领高原美丽城镇科学发展。在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中,需要重视科技创新的核心动力作用,推动农业资源和产品、矿产资源和产品、清洁能源和产品深度开发、转型发展,培育新能源、绿色农业以及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不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探索自然生态保护地绿色发展路径,完善三江源国家公园、祁连山国家公园以及青海湖国家公园等周边城镇功能。如,在“夏都”西宁建设高原会展与休闲中心,在海西围绕德令哈、格尔木等城市打造区域开放枢纽服务中心。积极引导小城镇打造高原特色旅游名镇,不断优化多巴新城、茶卡、龙羊峡等特色小镇城镇功能、夯实产业基础、挖掘文化资源、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镇品位和改善人居环境,培育协调发展的高原生态城镇体系。


 三是注重民族人文元素,注入高原美丽城镇灵魂。建设高原美丽城镇必须重视民族风俗文化的传承保护,充分挖掘地方文化根基,展现具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和多民族融合特点的高原美丽城镇文化之美。在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中,实施城镇风貌特色提升行动,打造个性鲜明的城镇风貌,凸显不同地区、不同城镇的文化和风貌可识别性,推进高原城镇人文社会历史与自然生态景观的完美融合。做大做强文化创意产业,在地方文化基础上辅以流行时尚元素,让唐卡、玉雕、银铜器、牛绒制品等传统青海民族民间特色文化产品更具现代时尚之感,向世界宣传现代化的高原美丽城镇,让青海人民群众的归属感、自豪感、幸福感全面提升。


 四是坚持人民城市理念,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在高原美丽城镇建设中,要更好把握国家战略发展机遇,融入国家铁路干线网、高速公路网络,强化西宁、格尔木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的建设,加快西成铁路青海段、西宁至茶卡城际铁路建设,推动河湟谷地城市群、柴达木盆地城镇群等与周边地区高速公路的联系。同时,还要完善城镇水电路气基础设施,强化水资源安全,加快燃气、电力等能源设施建设,扩大清洁能源的使用范围。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城镇5G网络布局建设,提升城镇新基建建设水平;以城市安全为根本目标,提升城镇灾害预警和应急能力。


 五是提升现代治理能力,均衡配置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公共事务上,注重在一个平台实现城市治理要素的全息全景呈现,推动各类事件处置主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在医疗方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完善社区药品目录评估机制,共享优质医疗资源。积极与沿海发达省份协作,扩大跨省异地医保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和优化服务流程。改进义务教育投入体制,探索各地区之间更为合理的教育财政经费协调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流动,完善促进优秀教师流动激励机制。重视和加强社区居家养老体系的建设,尽快出台促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建立调剂为主的社区养老服务投入机制。推进住房改造试点,包括各类旧住房修缮、小区设施更新改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等。探索“服务+”供给模式,提供改善型改造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居住生活“急难愁盼”的成套改造、屋面改造、厨卫改造问题。把握当前人民群众对文化快速增长的需求,促进公共空间大众化和市民化,优先满足公园绿地、道路广场、文化休闲等公共功能土地需求,打造高品质的人民文化活动区,彰显城市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