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卢汉龙、周海旺
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2月出版。
2013年上海社会蓝皮书的年度主题: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重要观点:
提升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是简单的消耗资源,而是通过消除社会不平等,实现劳动力的再生产和人力资本的投资,稳定社会,拉动公共消费,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要努力避免单纯的福利,滋长社会的搭车心理和懒汉思想,造成经济发展缺乏活力。
在公共产品提供方面,既要发挥市场的积极性,又要发挥政府的基础性作用;政府既要提供服务本身,还要提供创造服务的条件和环境。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积极型的社会政策,使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对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核心内容:
一、上海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主要问题
基础教育方面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空间布局失衡、不同人群享受水平差异大。从2004年起上海常住人口进入新一轮的出生高峰阶段,2012年达到23万左右,而教育资源增长速度比较慢。郊区教育资源紧缺更为严重,2011年上海郊区中小幼在校生占全市的71.2%,但学校数、专任教师数仅分别占全市的64.9%和67.6%。2010年上海各区县之间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生均教育经费投入最高与最低差距都超过了3倍,其中高中倍数则达到了4.5倍。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中心城区,2011年上海共有实验性示范性高中54所,其中中心城区占66.7%、近郊区占20.4%、远郊区仅占13.0%;2011年上海共有示范性幼儿园49所,其中中心城区占61.2%、近郊区占26.5%、远郊区占12.2%。随着人口大量导入郊区,郊区优质基础教育资源更显不足。
卫生方面政府投入总量不足,投入方向上向基层倾斜力度不足,“看病贵”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政府卫生投入占政府财政性支出的比重由2010年的5.3%降低到2011年的5.0%,不符合国家医改方案提出的“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基层医疗机构经费投入不足,社区医务人员的物质和精神激励不够,基本药物制度不合理,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滞后。看病贵依然存在,据调查,本市参保人员实际个人支付比例达到40%以上。
就业方面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就业压力增大,劳动力素质不高,不利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就业总量供大于求的矛盾更加突出,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部分行业和部分人群的就业问题更为严重。上海在人才方面的比较优势在逐渐减弱,每十万人中拥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上海为21892人,排在北京、南京、武汉之后,而与广州、杭州、天津、深圳相比,优势也不明显。上海户籍人才迁移政策过严,导致部分人才流失。目前上海有600万左右的外来从业人员,但是他们中67.6%是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本市“控制人口、不控制人才”的人口调控战略目标远未实现。这种人力资源水平,严重影响上海的创新转型。
养老保障方面养老保险缴费水平高,企业负担重,影响企业竞争力,不同人群养老金水平差异大,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按做实个人账户的要求,上海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每年应有约50亿入账,而2009年以来,每年增加的金额都是个位数。如果做实个人账户,财政将面临巨大压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机关退休人员待遇与事业单位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与企业退休更大,拉大了社会不公平程度。
医疗保障方面投入偏向大型医疗机构,医疗资源浪费和医保基金低效率运行。上海市医疗机构费用在卫生总费用中比重始终稳定在78%的高比例,而且主要集中在二三级医院,其比重从2001年的79.8%增加到2007年的84.2%,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费用占医疗机构费用比重则从19.9%下降到15.7%。自由就诊制度下,难以形成以社区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剧了三级医院人满为患的问题,也增加了医保费用的支出,同时也增加了个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加重了个人和家庭的医疗负担。
住房保障方面廉租房货币补贴在市场上租赁住房不便,经济适用房生活配套设施缺乏、交通不便,动迁安置房生活环境不成熟。租赁市场上房源、租金的不稳定,房租上涨较快,租房人员的住房支出明显增加。低收入人群、老年人群向城乡结合地区迁居,而这些地方医疗、养老、教育、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
社会救助方面救助标准较低,外来人口困难群体得不到有效救助。从2005年到2012年,上海市城镇低保水平始终低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并且最近5年该比例还呈现出下降的趋势,2012年上海城镇低保标准只及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6.5%,不仅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也低于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水平。一部分收入畸高的人群,拉高了全市人均收入水平,要关注平均数后面的大量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据调查,上海城镇低保家庭中有25%家庭中有外来人口(通常为外来媳妇),但她们中只有12.7%享受到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提升上海公共服务水平的对策建议
1、加大全市统筹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积极探索人口导入区与导出区之间财政教育经费协调机制,缓解人口导入区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巨大压力。要逐步建立市级统筹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机制,按照各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量支付教育资金,从根本上确保各区县各学校义务教育经费水平的基本均等。继续推进优质基础教育资源辐射郊区,缩小城乡教育水平差距。
2、努力创造就业岗位,实现产业与就业的均衡发展。要主动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以此促进就业的增长。要加大劳动力培训力度,适应产业结构的转型需要。要改善创业环境,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要统筹做好各类就业困难群体的工作,有效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要放松人才进沪限制,提供更好服务,加快吸纳各类人才。
3、降低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率,减轻企业负担。过高的社会保险缴费率门槛往往将城镇低收入就业群体排除在外,降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率,可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把一些低收入群体和他们的家属、城镇非正规就业人员都吸引进来,更好地保护员工的利益,真正实现“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保基本”的目标。要缩小不同人群的养老金差距。积极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个人自我养老能力。
4、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效率。要尽快研究建立老年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整合卫生和民政部门的照护资源,加强部门协作,打破部门隔阂,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医护服务。要提高医疗保险的信息化水平,提高服务效率。继续推进以医保支付制度为核心的医保制度改革。
5、深化卫生事业改革,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落实国家对政府卫生投入增长的有关要求,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和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强市级财政向财力相对薄弱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政府卫生投入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加强外来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探索老年人口社区长期照护体系建设;完善全科医师培养制度。
6、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加以公共租赁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数量,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要;完善以货币补偿方式为主和少量实物配租的廉租房政策;经济适用房制度要逐渐淡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合理、稳定的市场秩序,尽快制订和完善租房市场的法规,保障房东和房客的合法利益,对长期空置的房屋征收空置费,增加租赁市场的供给;要研究取消住房限购政策的可行性,住房限购政策不是长久之计,应该允许一部分居民购买住房后,作为租赁房供应市场,增加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满足市场需要。
7、应对社会发展新形势,构建发展型社会救助体系。要对贫困救助的目标进行重新定位,实现从传统补救型社会救助到发展型社会救助的转变。要把社会救助政策看作是一种社会投资,要更加重视教育扶贫,提高救助对象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提高他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预防和根治贫困现象。